英语辩论赛

为广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和帮助我院学生强化学 习意识、培养国际视野,提高独立思考、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能力。团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九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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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英语教学中心教学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 发表时间:2012-08-02 09:06:1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人气:
  • 一、总则

    1.为规范和完善本中心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2.本中心全体教职工要秉承“关爱、探索、专业”的理念,充分认识我院“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及大学英语教学的特点,始终把保证教学质量放在工作首位,努力保证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把我中心早日建设成为思想稳定、业务精湛的高水平集体而奋斗。

    3.本中心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心重大问题由中心领导小组或全体教职员工大会共同讨论、决策。中心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以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二、工作职责及安排
    1.中心主任职责

    1)把握中心总体发展方向,负责中心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模式的制定,并报请学院批准执行;负责中心课程体系建设;

    2)密切保持与学院的联系,上传下达学院各项要求、指示,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和解释中心的各项工作,向学院反映本单位的实情民意,争取学院的理解和支持,促使教学等各方面的问题得以及时妥善的处理;

    3)与学院领导和党委保持联系,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共同努力做好本中心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4)领受教学工作任务,核定工作量;制订或指导教研室主任制订本中心各课程教学计划;检查和督促教研室主任及办公室分管的工作,包括对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外国教师的聘任及工作检查、评估等;

    5)制定课程考核原则和规范,监督考试命题、试卷审核及评分各项标准;

    6)组织和指导大学英语教师的科研工作;

    7)召集中心会议,研讨、决定各种重大问题并予以公示。
    2.教研室主任职责:

    本中心设一年级、二年级两个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开展本中心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

    1)制定本教研室课程的教学计划,根据教学整体需要对本教研室教师进行任务划分和人员调配,督促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组织相关教学评估工作;

    2)负责本教研室课程考试安排,包括命题、试卷审核、评分标准的把握、及阅卷组织工作。

    3)负责我校学生各种大学英语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4)协助中心主任做好中外教师的招聘和管理工作;

    5)召集本教研室会议,讨论、决定本教研室有关问题;

    6)就本教研室有关工作或问题向中心主任提出意见、建议及方案,供中心会议讨论解决。

    3.教师职责:

    1)所有专兼职教师应该接受和服从中心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分配的教学任务和教学安排。教师如有个人原因需要在工作安排上加以考虑,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学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教研室申请。除经中心领导小组讨论认为确属特殊情况者外,教研室成员应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此发生责任事故者,按情节轻重,视为教学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

    兼职教师在排课前提出自己的要求,供中心排课时参考。兼职教师的上课时间和要求将得到优先考虑,但一旦排定,不得随意更改,以免给整个教学和其他教师的教学安排造成影响。

    2)专兼职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执行中心制订的教学计划及关于教学的其他规定,做好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考试及成绩评定等工作。授课应该有完整、详细的教案,以备学院有关领导的检查。

    3)专职老师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有义务支持中心的其他工作,如监考、代课、命题、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及其他临时的事务性工作等,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安排。除请人代课等紧急情况外,中心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被指派人,否则,被指派人有权拒绝安排。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此发生责任事故者,按情节轻重,可视为教学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

    4)本中心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积极参加各种科研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科研能力和水平。在与本专业有关的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本中心将根据有关情况给与适当的奖励。

    三、试卷及考试

    1)本中心成立试题库组,由试题库组长负责。试题库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为本中心每学期所计划的各类测试提供试题,进行试题的维护、更新及内容评估等;

    2)在试题库建立之前,组建试题审查小组,对各教研室所编写的试题的内容及输入质量进行审查。试题审查小组有权对试题提出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做出修改。试题组必须在考试之日前二十天将试题交审查小组审查,小组必须在五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协助试题组对试题做出修改。试题组对试题的专业和技术质量方面的问题负责。试题定稿后由中心主任和试题库组长签名后方可付印。

    3)除中心统一公布的命题形式及考试范围外,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透露给学生或与命题无关的其他人员,不得根据命题内容向学生勾划复习范围。有以上行为且经核查属实者,无论是否已经造成影响,均视为教学事故。

    4)考务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考试规定。主考教师须提前领取试卷。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试室,检查有关设备,并督促考生隔位坐和把带来的书物集中放在指定地点。监考教师不得在试室内看书报、打瞌睡、批改作业,不得在试室内外聊天、打电话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任何考生的考试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试室。凡发现学生作弊,应当场严肃指出,记下姓名,待考试结束后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5)负责播放录音的教师应事先熟悉放音内容及设备,避免错误的发生。

    6)凡监考人员违反监考纪律,或放音人员出现失误,受到巡考或学生投诉,经调查属实者,视为教学事故;情节非常严重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四、教学评估

    1)根据学院要求,每学期的第10-12周为各系部教学期中检查时间。届时本中心将会采取学生座谈、公开课、领导、同事抽查听课和教师自查等方式对全体专兼职教师的教学组织以及教学计划的执行等情况进行调查,请各位教师务必按要求写好期中自查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交中心教务员备案。

    2)为确保任课教师能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学院领导的主持下,每学期中期将组织教学督导、同事和学生共同对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不公开,但如有必要,将由中心领导口头或书面向被评估教师做出反馈。评估结果优秀的老师,将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评教结果或学生反映特别差者,该学年考核为不合格;中心领导有权责令其限期做出整改,待整改通过后才允许继续执教。兼职教师评估结果很差者,不发放期末津贴,下一学期不予续聘。(学院新颁布的评估表请见附件)

    五、工作量、请假、调课和代课

    我中心专职教师的额定工作量为每周12节,正常情况下每位教师可超课时到16/周;在前一个教学年度有公开发表论文者,经本人申请,本教学年度可超课时到20节。工作态度欠佳、学生评教结果或督导听课反馈差者,中心主任有权拒绝其超课时的要求;情况严重者,中心主任有权要求其减课甚至停课整改,直到通过为止。

    任课教师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知会教学秘书,以便作出适当的安排和调整。如因请假时间仓促,致使教学秘书无法及时作出调整和安排的,任课教师应负相应的责任。任课教师在时间和地点与学生进行协商、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每学期可以自己对每班调课或请人代课各一次。代课教师必须为长期从事大学英语教学的正式教师,或经中心领导批准的其他合格人员。代课或补课时间必须进行正常的教学,不得安排学生自习或观看录像等。调课、代课或停课均须在大英中心同意并在院教务部备案后方可进行,必须按照规定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违反者一经核实,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一律视为教学事故。

    六、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

    1)任课教师应及时认真做好本班学生的考勤、课堂表现及其他各项平时成绩、作业批改的登记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试卷批改及成绩的核算、评定和归档。

    2)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大学英语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中所有各项内容,作为期末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并在期末总评成绩处理完毕后和总评成绩表一起交教学秘书存档。每学期中心领导将对《大学英语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没有认真登记学生平时各项成绩或登记不完全者必须改正,否则视为教学事故。

    3)计算学生成绩时要认真、准确。成绩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动的,必须说明原因、经中心主任签名批准,教务员方可执行。凡是由于教师的原因,造成统计或录登学生成绩出现错误,情况严重者(出现5个或以上学生成绩计算或登录错误),视为教学事故。

    4)任课教师不可接受私自调班的学生在本班上课或考试,不为其保管成绩。因学生私自调班引起的成绩评定及管理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5)学生成绩表的各项中不得留有空白成绩。如确实没有成绩或成绩不全的,必须加以说明。任课教师必须在所上报的学生总评成绩表上签名。

    6)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按照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交回到教研室。另外还需上交两份带有个人签字的纸质版成绩和《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至中心办公室。教师应保留好学生成绩计算的原始数据,以供必要时参考和查阅。不在规定时间内呈交学生成绩者,将根据学院教务部有关规定处理。

    7)由于教师没有认真执行上述规定而导致的成绩评定方面的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学生投诉和纠纷,由任课教师负责。

    8)关于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的其它规定,请参阅学校“本、专科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文件。

    七、管理及教学事故

    1)干部因失误导致其分管的事务或环节出现混乱或问题者,按情节严重,可视为管理事故或严重管理事故。出现管理事故者,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分。

    2)教师凡出现以上所提到的或其他教学事故者(如:无故缺课,不服从教学计划和安排,迟到或早退,学生评估或反映很差等),专职教师不予参加当年学院和本部门任何评奖、评优的评选,不予发放期末业绩津贴或其他奖金,并在中心大会上通报并检讨;兼职教师免发最后两周的津贴并解除聘任。

    3)管理及教学事故,由中心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认定。如有关人员表示异议,可向学院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八、关于评优、评奖(见附件)

    九、会议及教研室活动
    本中心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院和中心组织的各项会议和其他活动。专职老师不能参加中心或教研室会议的,应提前向中心或教研室主任请假。屡次缺席且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因工作量内课程或公事缺席者除外),不得参加当年学院或本部门任何评奖评优活动,情节严重者不发放有关津贴。教职工应该保持会议及活动的秩序,其间不得从事或讨论与活动内容无关的事情。

    十、关于师生联系
    本中心所有教职员工均有义务向中心领导或教务员反映学生提出的关于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本中心教务员负责收集学生的各种问题或建议,将其分类、排序,转给相关领导研究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学生或有关部门给予反馈。有关领导应该对教师或教务员转来的问题做出及时、妥善的处理或答复。任课教师受学生委托反映问题者,应负责将问题或建议及时准确地转达到教务员处,以免影响问题的解决。

    十一、电脑的使用

    1)为方便本中心教师处理与教学相关的资料,中心教师办公室配备电脑若干台。非本部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也不得用来从事与正常教学无关的活动。

    2)教师应爱护电脑及相关设备,用机应严格遵循计算机操作的基本程序。自带U盘上机必须先用杀毒软件查杀病毒。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拆开、替换电脑部件或加装、运行其他外带程序软件,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负责修理或赔偿。如发现设备使用不正常,请及时告知教务员,由教务员联系维修。

    3)个人文档请及时备份,不要存到公用电脑上,否则因机器维护等原因造成文件丢失中心概不负责。个人用机请自带打印纸等消耗品。

    十二、其它规定

    1)未经许可,本中心教师不得以部门的名义从事任何私人活动。本中心教师在校内外均应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注意自我形象。违反以上规定并给中心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上报学院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条例一经全体大会通过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变化确需修订的,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全体大会同意后方可生效。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英语教学中心
    201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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