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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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英语教学中心评优、评奖条例(试行)
  • 发表时间:2012-09-04 09:05:0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人气:
  • 一、为规范本中心评优、评奖工作,使之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真正发挥奖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我中心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中心优秀教职员候选人通过教师自荐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

    三、本中心优秀教职员的最终名单以教学、科研、同事评议和部门评议四个方面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各因素的具体权重为:教学50%、科研20%、群众评议15%、部门评议15%。

    1.教学:评优周期内两次学生评教得分均超过本部门专职教师平均分者、同时上两门课程的教师有一门得分超过本部门专职教师平均分者,或者在校级教学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校级以上教学比赛获优胜奖及以上者,计50分;不符合以上条件者,本项计0分;

    2.科研:评优周期内在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不含)科研立项者,计20分;获得校级科研立项者,计10分;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或南大核心)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者,每一篇另加计5分;获得国家级科研立项者,每一项另加计10分;普通论文第二作者、校级立项参与人不计分;核心期刊论文第二作者、校级以上立项主要参加人前三名,减半计分;不符合以上条件者,本项计0分;

    3.同事评议:全体同事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二者,计15分,得票超过总人数一半但低于三分之二者,计10分,得票低于总人数一半者,本项计0分;

    4.部门评议:中心行政人员(包括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从对中心的贡献、支持中心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评分;

    四、在评优评奖周期内有以下情况者,不得评为优秀:

    1.不符合学院评优评奖有关条件者;

    2.违反学院或中心有关管理条例,受到纪律处分者;

    3.学生评教得分低于本单位专职教师总体平均分者;

    4.未公开发表任何教学科研论文、或无任何科研立项者(包括普通论文

    第二作者、校级立项参与人);

    5.拒绝接受中心的教学、社会服务等工作安排且拒不改正者,或由于其

    他原因,经中心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不能参加评优评奖者;

    五、在得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对部门有重大贡献、或者在同事评议中得票高、或者获奖较少的候选人;

    大学英语教学中心

    201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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